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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惊现未成年人股东 而且是2900万富翁
北京银行招股书第399页中的“ 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的第一名: 吴振鹏,股份数 5,000 ,000,他的身份证号码:110101 19841103XXX, 大家有什么感觉,84年的小孩有那 么多钱买原始股?估计在改制买的时 候可能20都没有!大家再看看,排第13的郑宇轩110103199701210xxx,居然是一个才10岁的小P孩,也成了股东,按照今天收盘价格算,身家已经超过2900万。10岁的小股东,不知道小学三年级毕业了没有?


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
序号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份数登记情况
1 吴振鹏110101198401103xxx 5,000,000 已登记
2 石政民110102194605282xxx 5,000,000 已登记
3 周骏310104196808261xxx 2,800,000 已登记
4 刘莉110101195906042xxx 2,800,000 已登记
5 林健永110008196212088xxx 2,500,000 已登记
6 李东声440105650812xxx 2,500,000 已登记
7 张研120101195703143xxx 2,100,000 已登记
8 李树宏110106681201xxx 2,100,000 已登记
9 方贤明350102195509100xxx 2,000,000 已登记
10 黄宝玲350523196011023xxx 2,000,000 已登记
11 刘亚鹏110102196212213xxx 1,547,351 已登记
12 张建伟320421571010xxx 1,500,000 已登记
13 郑宇轩110103199701210xxx 1,340,000 已登记
14 李倩华110101194804044xxx 1,300,000 已登记
15 刘峰110108195610071xxx 1,110,000 已登记
16 周丽娟350205197208190xxx 1,100,000 已登记
17 赵能豪310104196811190xxx 1,000,000 已登记
18 杨春华110106196312184xxx 1,000,000 已登记
19 张平340304196208050xxx 1,000,000 已登记
20 蒋清林350221195705141xxx 1,000,000 已登记
21 宋静梅110108196807206xxx 1,000,000 已登记
22 杨渡110101195702284xxx 1,000,000 已登记
23 陈建平110101195907024xxx 1,000,000 已登记

这些资料都是来自北京银行自己的招股说明书。有PDF版的。大家不信可以找去看看,在547页!!
1楼 219.153.210.* 发表于 2007年9月29日 15:20:13
2楼 222.134.2.* 发表于 2007年9月29日 16:40:24
免交遗产税!
3楼 58.50.42.* 发表于 2007年9月29日 17:17:47
南京银行在三只城商银行上市后数据第一,买 601009南行过节安全

三只城商银行上市后数据(半年度中报 + 06年报)比较:

南京银行 宁波银行 北京银行

每股收益: 元 0.19元 0.15元 0.088元(07一季度)

每股净资产: 元 5.14元 2.96元 4.01154元(上市后)

每股公积金: 元 3.31元 1.56元 2.4959元 (上市后)

每股未分配利润: 元 0.47元 0.307元 0.2017元 (07一季度)

每股经营现金流: 元 2.42元 1.484元 -2.1705元(07一季度)

净资产收益率: % 12.77% 11.35% 5.33% (07一季度)

净利润同比增长: % 10.62% 40.93% --

主营收入同比增长: % 11.21% 38.23% --

0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 % 61.95% 33.93% 26.93%

06年主营收入同比增长% 23.75% 30.09% 30.48%

06年净资产收益率: % 22.77% 19.78% 22%

06年每股收益: 元 0.49元 0.33元 0.43元

06年每股经营现金流: 元 1.9124元 0.069元 4.12元

06年主营收入: 万元 150908.60 160080.40 963100.00

目前流通股: 4.73亿 2.7亿 9 亿

总股本: 18.37亿 25 亿 62.3亿

股价 ( 9月19日收盘) 元 20.75元 24.06元 22.68元

注明: 北京银行每股现金流为负值. 而南京银行股价最低!

各项数据综合评价, 三只城商行股中, 南行, 最佳!

请注意 :

1. 南京银行, 与北京银行的第4大股东: 都是国际金融公司!

2. 北京银行第一大股东, 是荷兰银行.

3. 南京银行第二大股东, 是巴黎银行.

这2只商业银行股, 都是外资高比例控股!

外资操控盘子的走法, 与国内资金控盘的走法是完全不一样的!

资料参考:

曾记得否,是谁在中国股市的900点,炒了股市的大底? 是国外的QIFF们! 换句话说, 当时, 就是海龟派们配合国外的金融大亨们,大肆鼓吹泡沫论, 推倒从来论......, 而打压中国股市到900点的! 在此之后, QIFF们以及通过地下途径进入股市的外资, 近2年来, 又大炒QIFF重仓的有色金融股, 地产股,银行股....., 目前已经获利极为丰厚!

但是,由于我国股市是新兴的市场,我国经济稳步高速发展, 自然,外资们还要继续大炒中国的股市!

这些国外机构的操作手法, 显然与国内机构们不同的!

从南京银行的战略合作者,可以看出,是巴黎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幕后推手'! 那么, 显然, 对于南京商行这只个股来说, 这种出乎寻常的大肆打压,就不难理解了!

稍微展开来谈谈, 也许, 许多人都知道, 世界首富比尔.盖茨, 知道罗杰斯,巴非特......, 但是, 很多人从没听说过, 也不知道Rothschild(罗斯切尔德)家族罢?

上述的这些世界金融首富们, 完全不能与Rothschild家族相比,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等级的! 大家都熟悉的金融巨头; 摩根, 高盛, 巴黎, 汇丰,.....等等, 与其相比, 也是小巫见大巫!

可以告诉你们: 正是由于最近美国的次级金融债,导致的这次世界金融危机, 这个庞大而又极为神秘的Rothschild家族, 浮出了水面!

简介:

Rothschild, (1744年2月23日---1812年9月19日) 在欧洲建立了一个由多家银行组成的金融帝国! 这个出身于法兰克福的犹太人,是他建立了最早世界上的国际金融界机构的准入准则!

早在100多年前的拿破仑时期, 此人就由于在英国的债市上,利用手中的筹码投机, 疯狂打压债市,在人人恐慌之际,最后全部通吃,从而完全控制了大英帝国的债劵市场, 而Rothschild的这一次大投机, 竟然远远高于拿破仑费尽心机侵略其他国家的全部收入! 继而, 垄断和控制的整个英国的金融市场,而成为金融巨鳄的!

而现今, 通过100多年的发展和扩张, Rothschild后人和家族, 已经是世界金融的头号巨无霸了! 目前, 就拿现在的美国中央银行(私有化), 乃至美联储(私有化), 来说吧, 实际控制人和幕后推手,就是由'流传'至今的Rothschild家族, 所操控的!

更厉害的是, 就拿国际黄金价格来说, 目前, 国际黄金每日金价的定价, 也就是这个Rothschild家族, 给予定价的!

也可以说,美国的国家金融, 有相当部分被操控在Rothschild家族手中! 更大一点的说, 世界的金融, 也占有相当大的比列,被控制在这个家族手中! 这个家族, 可以说, 才是世界上的唯一的金融皇帝!

这个家族的发家历史, 也可以说就是国际金融界百年的发展史!

Rothschild家族, 首次收获的第一桶金子, 就是在英国的债市投机而发家的! 终究成为今日世界头号的大投资家,世界头号的金融皇帝!

各位, 根据上述的简介, 从中,又看出什么道理来了呢?

利用手中筹码,疯狂打压价格,这类手段,就是大投资家们(其实是大投机家)所惯用的操作手段! 已经是百年历史了, 可是目前还被外资们(含QIFF们)反复使用, 屡屡收获巨大!

而缩小到个股, 而从南京银行这只个股来说, 由于大股东是巴黎银行, 国际金融公司的外资, 这就是幕后推手! 当然, 目前,也会同出一辙的打压股指啦! 为了今后能在该股上获利巨大而导演这场好戏! (股市中QIFF们重仓的许多个股,也基本是如此, 或是'期货式'操盘手法.)

至于说, 南京银行为何会重资投资于债劵?! 呵呵, 这当然是该股的大股东们,巴黎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杰作啦! 这些老外们,可比中国的金融家,银行家们聪明的多!

这是极为长远的目光! 君不见: 国家金融机关, 目前正在大力的多次大比例的发行许多各类各样的国债么? 国家已经明文出台政策, 明确表示要大力发展我国的债劵市场了么!

另外, 消息面上, 日前,浦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市簿记建档发行的首单43.83亿元人民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 虽逢次债风波爆发,还是获足够的超额认购。今后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 信用卡业务, 信贷业务, 将成为齐头并进的商业银行三驾马车之一。也将成为各银行实力竞争的最大化体现。 这就是说明问题的最好例子.

而从美国此次发生的次级债危机, 从另一个角度看, 不是正好说明:成熟的金融市场, 国际债市是最为活跃和发达的金融市场么?! 远高于国际股市的规模!

( 这次次级债导致的国际金融危机, 不过是由于流通过剩, 美国的金融业,面对无法高价买房的投机者们发出了这个'垃圾式'的次级债劵, 由于收不回资金,而造成这次金融危机罢了! )

所以说, 南京银行极有眼光的重资投资于各类国债, 未来, 随着我国债劵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 不久,就会获益丰硕的!

南京银行投入证卷业的金额巨大, 主要是投资债市比例较高. 故而业绩暂时受此影响. 前不久, 国家财政部等有关权威部门,出台了积极发展债市的政策. 这对南京银行来讲, 是极大利好!

股市涨了, 卷商赚了! 卷商股 + 参股卷商股暴涨!

人民币升值, 银行赚了! 银行股成为股市的中坚力量! 股价大涨!

信托业大发展,信托股(比如安信信托, 陕国投)成白马了!

期货大发展, 期货概念股飙升! (比如中大股份,美尔雅,捷利股份等等.)

保险业大发展,保险类股暴涨! (比如中国平安, 中国人寿)

你有什么理由否定国内的债市, 能不大规模的超常发展呢?! 南京银行, 重资投资于债劵, 必然会得到很高的回报!

同样的结论, 据上所述, 南京银行, 价值目前明显低估!!! 远远优于目前许多'高估值'的银行股!

看好南京银行的股友们:

与该股的庄家机构, 比耐心, 恒心, 决心, 毅力!

等到股吧中的那些叫嚣的,骂娘的, 投机客们都纷纷抛股走人了, 股吧中轻闲了,没人狂吠了, 该股就会突飞猛进的暴涨了!

南行资料参考:

1. 行业地位: 成立与1996年. 根据城市商业银行财务指标排名中,位列第3位. 在<<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2006>>中, 南京商行的综合实力在城市商业银行中位居前3名. 其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均名列前矛.

2. 资金业务: 是首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卷市场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也是最早成为一级交易商的城商行之一. 从公司的生息资产构成看,债劵资产一直占据较高的比例.同时债卷收益在营业收入构成上也占比列达到近50%.随着债劵收益率的稳步提高,预计债劵收入也会稳步攀升.2006年公司各项资金业务稳步推进,完成债券交易量9837.47亿元,业务量已跃居南京地区银行同业首位。

3. 海外战略投资者: 2002年3月, 国际金融公司入股,持有15%的股份. 2005年12月,法国巴黎银行受让国际金融公司持有的10%的股份, 受让中方股东持有的9.20%的股份,合计持有19.20%股份.现为第2大股东.并与巴黎银行签署了具有排他性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且,在巴黎银行持股比例被摊薄的情况下,公司将协助巴黎银行增持股份. 与巴黎银行的业务合作具体涉及零售银行,资本市场,消费信贷,财富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组织部门以及财务与人力资源等八个方面.巴黎银行通过提供技术支持,派出专家,提供培训,开展多层次的交流等方式与南京商行合作.另外,国际金融公司则通过协调培训,技术援助和资金支持等措施全方位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上市之后, 第一大股东南京国资投资管理控股公司,持有12.99%,第二大股东巴黎银行,持有12.62%, 第四大股东国际金融公司,持有3.28%.

4. 资产质量较好:南京商行的财务指标跻身与我国银行业较高水平之列,资产质量达到或接近上市银行的平均水平.是国内盈利能力最高的银行之一.南京银行 2006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77% 资产收益率为1.03%, 远高于A股上市银行平均17.33%和0.65%的水平.

5.市场定位明确: 明确了'立足地方经济, 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 找准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定位. 从资产,负债,中间及外授信业务等不同方面细化,与南京地区中小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关系.2006年公司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47%和 2.59%。与其他上市银行相比处于一流水平。

另外,开办了多种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 费用控制方面也极具优势。近年来,南京银行不断提高费用控制水平,成本费用率从2004年的48%下降到2006年的35%,低于宁波银行37.6%的成本费用率。卓越的成本费用控制率有望提升南京银行的资产盈利能力,增厚股东价值。

极有特色的资金业务,尤其是债券业务已成为南京银行的一张“名片”。在进入债券市场10年以来,该银行一直是活跃的交易者和创新业务的引领者,不但始终保持者良好的经营业绩,而且在同业中具有很好的声誉,行业分析师称之为“债券市场的小巨人”。2006年公司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和交易转让收益达到 8.13亿元,占营业收入53.9%。当然,也有行业分析师认为,在加息预期下,债券业务可能会考验南京银行的盈利能力。不过,南京银行已根据当前债券市场情况的变化作出积极调整,2006年末公司债券投资收入占总资产38.5%,较2005年下降了近4个百分点。这充分显示出南京银行较为灵活的经营思路,有助于根据行业发展情况,把握盈利机会,规避业务风险。

7. 跨区域经营赋予持续的成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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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作者: 219.139.1.* ( 2007-09-20 17:30 )

在2006年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批准南京银行筹建泰州分行,这是继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之后第三家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难怪行业分析师称南京银行为“跨区域经营的先行者”。2007年2月10日,泰州分行正式开业。截至6 月底,泰州分行已经具有10亿元左右的资产规模,并已经实现盈亏平衡,行业分析师预计当年就可实现盈利。值得指出的是,南京银行将按照先省内后省外的步骤加快异地分支机构的设立,未来将陆续在无锡、上海和杭州设立分行。另外,南京银行还参股日照商业银行,投资参股比例为18%. 如此种种信息折射出南京银行强大的拓展其他区域业务的能力,未来的成长道路较为清晰。

8.较有特色的贷款业务赋予较佳的资产质量。南京是我国高校较为集中的区域,如此就刺激了南京高校的贷款激情。作为南京具有竞争优势的南京银行把握住了这一行业机遇,在2006年底,南京银行的十大单位借款人,有五个是南京高校,且融资额均在1.5亿元以上。对此,有行业分析师认为,拥有财政支持的公立学校,还贷能力是有保证的。这也就形成南京银行的资产质量优势的一个源泉。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12月发布的全国百强城市排名,南京排在第七位,在2006年,南京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774亿元,而在2010年,南京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目标是较“十五”末翻一番。这必然会给银行业带来极为宽广的发展空间。

正因为如此的优势,使得南京银行的资产质量是目前A股银行上市公司中较为优秀的银行之一,近两年南京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与不良贷款率形成双双下降的趋势, 2006年不良贷款率为2.47%,拨备覆盖率, 达到107.25%,在A股上市银行中位居中上游水平。但盈利能力却位居前列,在2006年,南京银行盈利6亿元,较上一年猛增62%,净资产回报率达到 1.12%,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2.77%,这些指标在已上市银行中名列前茅。如此这些数据,不仅仅赋予南京银行未来领先于同类银行股的优势,也勾勒出该银行未来的成长曲线,如此也应该赋予该银行较高的二级市场估值溢价优势。

4楼 59.54.149.* 发表于 2007年9月30日 20:18:28
5楼 61.190.187.* 发表于 2007年10月1日 09:02:53
pp
6楼 59.44.50.* 发表于 2007年10月1日 11:36:54
斧头帮无法无天
7楼 ztgly 发表于 2007年10月1日 12:21:21
股市不应是少数人的提款机、多数人的绞肉机

www.eastmoney.com 2007-10-01 06:10 丛亚平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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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不断看到中国证监会在规范证券市场秩序、打击内幕交易方面频出惩治之拳,确实令人欣慰。例如证监会连续公布了六个规范性文件,整肃上市公司重组及信息披露等行为,严控内幕交易,并将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如股价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有大幅波动,上市公司须自证清白,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近期证监会又查处了首例短线股价操纵案,在调查中首次采取了直接冻结账户的方式,并在查处后将案犯移送了公安机关。同时,证监会还对浙江5公司非法用他人账户炒股发出了处罚告知书。

对证监会力尽监管之责、维护市场公正的努力,我举双手赞成,相信广大投资者对监管部门惩治市场不法行为的举动也都是十分支持的。但同时,我们也更期待这种打击和惩治的行为,能更加的有力起来!使惩治措施对恶意违法套利者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例如,证监会刚刚查处的中国纺织机械股价操纵案,该股票在去年2个月内股价大幅上涨,最高涨幅达105%,相信涉案人在操纵股价期间的非法获利是巨大的;还有浙江5公司非法利用他人账户炒股案,最高的获利达千万余元。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惩处,如果惩罚力度不能远远高于他们的获利,不让这些人付出高昂的代价,那么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还会层出不穷!因此,对这些违法获利者,第一要“全部没收违法所得”,如果不没收违法所得,仅罚几十万元的款,根本起不到任何惩治作用。第二要予以重罚(希望相关法规也能尽快完善),罚到他们心颤。第三让他们承受牢狱之苦,这是最有震慑作用的一着。三举齐发,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恶意操纵等行为才会真正受到遏制。

曾有相当一段时间,中国证券市场陷入了“违法违规行为如汪洋大海,而监管查处如沧海一粟”的尴尬境地。由于违规者众,受惩者稀,受重惩者更少,致使犯罪成本和风险极低,而违法违规又带来暴利,如此,在现实鼓励的刺激下,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无视法规,介入到违法获利的行列中来。一旦违法者如汪洋大海,监管者就会陷入法不责众的艰难处境。

相反,如果违规犯法者不仅全部获利被没收,而且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承受牢狱之灾,相信就会使95%的人不敢违法,那么监管部门只要集中精力对付那5%的人就可以了,这样对那5%的人打击精准度和力度就会更高,监管就会步入良性循环,而市场的正气也会越来越浓。

关键在于要大幅提高违法犯罪者的成本。对此,整个社会和广大投资者都在期待着。

对中国证券市场由来已久的一些恶习,如:内幕交易、合伙操纵、诱骗圈钱、虚假信息、掏空资产、欺辱流通股东(不分红)等,是该到了大力整治的时候了!因为这才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风险源!

例如,对信息跑道不公平、内幕信息外露的行为,就应该大力查处。一些机构和个人,凭着特殊关系,提前得到信息,而广大散户则处于信息获取的劣势地位。

尤其目前资产注入、重组、整体上市等是市场热点,对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来讲,最核心、最有价值的就是信息,最先从内部获得信息的,低价买进,等到股价已长得很高了,市场还莫明其妙不知它为什么狂涨。到这时正式信息才公布出来,而这时的信息就如嚼过的甘蔗渣,已经没有什么价值,甚至还是毒药,因为当你听了公布的利好信息买进去,却是接了最后一棒,那些早就在低位满仓的消息先得者,正好借利好信息的公布在高位获利出局。因此,对于资产重组来讲,规范信息的披露行为,显得尤为重要!

再如目前市场各界对于“史上最牛散户”刘芳的质疑。基于刘芳介入了多家具有重组、整体上市、股改等炒作题材股票,获利之巨以及赚钱之轻松,让人无法以“巧合”或“神技”来解释,那么刘芳何以能在许多题材股的概念散播之前就抢先建仓?他(她)的消息从何而来?巨额的申购资金又是从何而来?这上亿元的利润是不是他应该获得的?象这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证监会应该进行彻查,并把调查情况及时公布。目前市场类似“刘芳”的行为很多,任其蔓延,股市就会成为少数人的提款机和大多数人的绞肉机!

总之,证监会如果有作为,众多恶意违法套利者就不敢胡作为。

建议设立条例,奖励和保护举报者,这样监管部门就有了千里眼、顺风耳,查案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同时对刘芳之类及相关上市公司,也应实行举证倒置,如不能自证清白,自圆其说,就需要承担法律制裁。

惟其如此,邪恶行为才会越来越少,市场正气才会逐渐聚集,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8楼 220.185.199.* 发表于 2007年10月1日 13:32:58
23!!!
9楼 221.221.160.* 发表于 2007年10月3日 12:10:09
10楼 219.133.89.* 发表于 2007年10月3日 16:34:13
谈笑有鸿儒,炒股靠流芳.
11楼 116.24.112.* 发表于 2007年10月3日 23:33:03
12198146 (股民老张群)欢迎您的加入.互利合作.让炒股的您永远不担心亏钱..专业操盘手指导..
12楼 222.160.40.*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02:40:09
看,七楼说的得好啊,我真高兴,说到我心里去了,可仔细想想,还是黄梁一梦,呵呵。

国家管理层那么多有识之士,市场这么点破事还弄不明白,弄不清楚嘛!可一直是只打雷不下雨,因为这雨下不起来啊!你我都不能违规操作,真正违规操作的机构,谁还没有点背景呢?所以小车不倒咱们就先往前推吧,政策上要达到你说的那个大家所希望的结果,至少还要一百年。

管理层加大了打击力度这是事实,我也不否认,可是你仔细想想,每一次打击、管理、调控以后,受伤的是谁呢?不还是中小散户嘛!打击、管理、调控之前机构早把货出尽了,被套的还是我们。如果我能赚一千万,别说罚我五百万了,就是再判我十年都没说的,我用剩下的五百元活动活动,把这十年徒刑买回来不说,还能剩几百万,到头来还交了一大帮非常硬实的哥们。我们再回顾管理层所处理的每一起违规操作的,哪一次不是象征性地处理一下了事呢?有的是移送到公安或司法机关了,现在结果又如何呢?咱们还是跟着主力混吧,主力吃了肉,咱们就跟着喝点汤,至于大多数散户的利益,那就靠运气了。

13楼 218.16.116.*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08:52:02
免交遗产税!
14楼 218.81.162.*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12:44:58
15楼 61.177.25.*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13:20:23
黑黑黑嘿
16楼 61.177.25.*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13:32:03
这么小的年龄怎么办到身份证的.近一亿的股民,看来有不少是小孩.用简单的数学计算就可以推算.出来.
17楼 219.150.248.*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18:05:35
北京银行招股书第399页中的“ 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列了一下他们现在的年纪和97年时认购的年纪,

1 吴振鹏 23岁 97年时 13岁

13 郑宇轩 10岁 97年时 1岁

38 霍陆陆 17岁 97年时 7岁

44 孙畅 22岁 97年时 12岁

59 贾行之 17岁 97年时 7岁

62 唐瑭 21岁 97年时 11岁

111 邓晗 22岁 97年时 12岁

122 杨之光 19岁 97年时 9岁

193 段英 25岁 97年时 15岁

214 朱正宇 17岁 97年时 7岁

227 刘杨 28岁 97年时 18岁

243 耿一帆 24岁 97年时 14岁

246 汪烨华 12岁 97年时 2岁

308 于佳璐 24岁 97年时 14岁

323 李潇雯 26岁 97年时 16岁

325 刘林智 23岁 97年时 13岁

338 王宁 19岁 97年时 9岁

341 平雅男 22岁 97年时 12岁

343 何晓璐 25岁 97年时 15岁

350 程文端 24岁 97年时 14岁

362 宗恒 17岁 97年时 7岁

370 李真 21岁 97年时 11岁

425 李洋 25岁 97年时 15岁

453 潘左熠 17岁 97年时 7岁

455 孟嘉 23岁 97年时 13岁

470 吕林 27岁 97年时 17岁

478 范鑫 22岁 97年时 12岁

482 范磊 25岁 97年时 15岁

532 刘思羽 14岁 97年时 4岁

574 孙润哲 25岁 97年时 15岁

581 鞠然 21岁 97年时 11岁

596 李子君 23岁 97年时 13岁

618 金婕 25岁 97年时 15岁

657 吴昊 25岁 97年时 15岁

695 刘柳 23岁 97年时 13岁

700 张沛 23岁 97年时 13岁

707 王金鹏 23岁 97年时 13岁

738 刘欣欣 25岁 97年时 15岁

742 张啸晨 21岁 97年时 11岁

744 刘静雅 21岁 97年时 11岁

762 苗菲 22岁 97年时 12岁

767 戴悦 13岁 97年时 3岁

895 辛心 16岁 97年时 6岁

946 李阳 19岁 97年时 9岁

1121 范秋明 18岁 97年时 8岁

18楼 222.129.208.*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20:20:34
投机倒把,全是骗人的,北京银行实际上巨烂无比,大家千万别买,有的话就赶快卖掉,没有也千万别碰
19楼 222.129.208.*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20:21:06
我就在北京银行上班
20楼 121.25.29.* 发表于 2007年10月6日 22:09:21
无声胜有声
21楼 58.215.24.* 发表于 2007年10月7日 20:29:53
腐败分子转移赃款,建议检察部门介入调查
22楼 60.177.255.* 发表于 2007年10月7日 20:35:33
23楼 60.177.255.* 发表于 2007年10月7日 20:35:55
24楼 60.173.226.* 发表于 2007年10月8日 07:53:04
近一段时间,不断看到中国证监会在规范证券市场秩序、打击内幕交易方面频出惩治之拳,保护娃娃投资利益.确实令人欣慰。
25楼 220.174.69.* 发表于 2007年10月16日 21:06:17
经庄家这几天打压洗盘,本周应可以拉到31元左右,月底可以看到43元。这种借助信息(娃娃事件)洗盘的案例不少见,这样可以缩短庄家的洗盘周期。投机股票的不敢轻易碰这种有事件的股票,剩下的散户都是做中长线的,再加上中国最大的机构大笔资金价入题材,商业银行题材,北京奥运题材等等。。所以本人认为本周将试盘拉升,如果人气足够将迅速拉升!至少能拉高于现在的深发展A
26楼 121.32.158.* 发表于 2007年11月15日 19:54:27

原帖由202.99.16.*于9/29/2007 8:43:17 AM发表

北京银行招股书第399页中的“ 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的第一名: 吴振鹏,股份数 5,000 ,000,他的身份证号码:110101 19841103XXX, 大家有什么感觉,84年的小孩有那 么多钱买原始股?估计在改制买的时 候可能20都没有!大家再看看,排第13的郑宇轩110103199701210xxx,居然是一个才10岁的小P孩,也成了股东,按照今天收盘价格算,身家已经超过2900万。10岁的小股东,不知道小学三年级毕业了没有?


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
序号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份数登记情况
1 吴振鹏110101198401103xxx 5,000,000 已登记
2 石政民110102194605282xxx 5,000,000 已登记
3 周骏310104196808261xxx 2,800,000 已登记
4 刘莉110101195906042xxx 2,800,000 已登记
5 林健永110008196212088xxx 2,500,000 已登记
6 李东声440105650812xxx 2,500,000 已登记
7 张研120101195703143xxx 2,100,000 已登记
8 李树宏110106681201xxx 2,100,000 已登记
9 方贤明350102195509100xxx 2,000,000 已登记
10 黄宝玲350523196011023xxx 2,000,000 已登记
11 刘亚鹏110102196212213xxx 1,547,351 已登记
12 张建伟320421571010xxx 1,500,000 已登记
13 郑宇轩110103199701210xxx 1,340,000 已登记
14 李倩华110101194804044xxx 1,300,000 已登记
15 刘峰110108195610071xxx 1,110,000 已登记
16 周丽娟350205197208190xxx 1,100,000 已登记
17 赵能豪310104196811190xxx 1,000,000 已登记
18 杨春华110106196312184xxx 1,000,000 已登记
19 张平340304196208050xxx 1,000,000 已登记
20 蒋清林350221195705141xxx 1,000,000 已登记
21 宋静梅110108196807206xxx 1,000,000 已登记
22 杨渡110101195702284xxx 1,000,000 已登记
23 陈建平110101195907024xxx 1,000,000 已登记

这些资料都是来自北京银行自己的招股说明书。有PDF版的。大家不信可以找去看看,在547页!!

27楼 121.32.158.* 发表于 2007年11月15日 19:57:09
28楼 121.32.158.* 发表于 2007年11月15日 19:57:11
29楼 219.150.130.* 发表于 2007年11月19日 21:44:51
结合我在北京银行工作五年半的经历和此后与北京银行的斗争剖析婴儿股东事件的实质,让世人更清楚地认识这个腐败吃人社会的真面目。

北京银行非员工自然人股东的问题分三个阶段:信用社时期,1996至2000年成立银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艰难生存时期,2000年以后进入富裕时期准备上市。信用社时期不说了,太烂、时间太久了,查不清楚了。

一、1996——2000年生存时期

引用:“1996年组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案件造成67亿元不良资产,举步维艰,未来生存、发展面临着极大的困难,1997、1998年进行股份制改革时,由于员工认购有困难,银行选择一些对本行的发展有信心的自然人非员工认购原始股。”

1998年第一次扩股时员工认购是有限额的,普通员工最多只能买一万股,不是“认购有困难”,而是不能多买,现在看来是留了一部分股份给外人入股。

引用:“一个是困难,募集不进来,那个时候法人股东进来,要审你的财务报表,审你的这个那个。所以我们在做动员的时候,也都是找一些亲戚朋友、了解北京银行或者共过事的人,包括我们的客户,而这些自然人股东也的确没有提出看我们的财务报表。”

1996——2001年股市是大牛市,沪市从500多点涨到2245点,涨了三倍多,出现了百元股票。在当时几万块钱已是大多数家庭的全部积蓄了,即便投资者把全部家当投入当时收益丰厚的不存在流通问题的股市,都会再三考虑,看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最后买入绩优股,而此时北京银行正在为生存奋斗,不知道哪天就会倒闭,内外部环境均不支持其上市,这些“对本行发展有信心”的外人连财务报表都不看就买入了已经濒临破产,连自己员工都不抱希望、“认购有困难”、不能流通的北京银行的股票,他们丝毫不在乎风险放弃高回报机会的超级信心是从哪来的?对这种不合理现象只有两种合理解释,要么是他们的脑袋坏了,要么花的根本就不是他们自己的钱,因此这一时期非员工自然人股东问题的焦点在于他们入股的钱是谁的,真的是他们自己的积蓄,还是北京银行的行贿资金变成股本金流回了银行。大家看看这些人的身份,看看他们的单位有多少钱存在了北京银行、购买了多少北京银行的法人股就什么都明白了。

二、2000年以后上市准备时期

引用:“2004年年初,北京银行向银监会递交了增资5亿股到15亿股、发行价每股2.1元的增资方案”,并且明确提出了“国内增资扩股—引进海外投资者—上市”三部曲的完整计划”。“北京银行2004年(12月开始)第四次增资扩股形成未成年自然人股东,是由于当时特殊原因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尚未完全化解影响,许多人仍不看好北京银行未来发展,……除法人股东外,还吸收了包括15名未成年股东在内的547名自然人股东入股,其中非员工股东532名,持有股份100355701股”。“作为董事长,今年我有两个任务,一是一定要完成引资工作,二是进行上市筹备工作。1月8日下午5时(2005年)在人民大会堂里对记者说这番话时,阎冰竹底气十足。底气足是有原因的,阎冰竹说:“我们已经化解了全部历史包袱。”在京行的日程表上,完成引资之后目标直指上市。……市领导批示:减持、改制、引资、上市,十分明确。这位董事长给自己筹备上市的时间,是未来一到两年,上市目的地:国内A股市场”。“谁会想到今年上市,股价会涨到20多,要是能知道今天,我们自己还想多买一点”。“一位‘娃娃股东'的家长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为自己孩子的未来做一份投资,他们没有预料到有一天北京银行会上市。”

看了上面这一段摘录,大家都明白了北京银行是如此编造谎言的,北京银行和婴儿股东的家长把全国人民当猴耍。

2000年是北京银行非员工自然人股东问题的分水岭,北京银行提出了2000年2000人2000亿的口号,即到2000年底,员工裁减至2000人(此人员目标未实现),存款突破2000亿,并首次表示出要上市,标志着北京银行经营好转进入了富裕时期,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荷兰国际集团等外国金融机构纷纷看好北京银行并与之密切接触有意入股。困难时期北京银行克扣职工的工资奖金,不支付加班费,美其名曰共渡难关,进入富裕时期到了要享福的时候了,北京银行开始裁员,要把5500多名员工裁减至2000人,那些艰苦奋斗资源被榨干没有后台靠山的职工被赶出去,有关系有靠山的职工独享发展成果,美其名曰减员增效建设现代化国际中型商业银行,这个国际中型商业银行的2000亿存款都是建立在前几年行贿客户的基础上。

第四次扩股吸收的非员工自然人股东与第一次扩股时有一个相同点,都不看财务报表。第一次扩股吸收的外人不看可能是因为花的不是他们自己的钱亏了不心痛,第四次扩股时不看是因为已经没必要看了,买入北京银行的股票已经没有风险只等着闭着眼睛数上市后的暴利了。这两次也有一个巨大的不同点,第一次时外人入股的数额很小,只有几千、一万左右,这从侧面证明了可能是北京银行的行贿资金变成股本金流回了银行,因为这点钱北京银行行贿得起,而且如果是外人自己掏的腰包,这点钱对北京银行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第四次扩股就不同了,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近千万,532人掏出了2个亿,为什么前几次扩股不入股,而要在北京银行“已经化解了全部历史包袱”准备上市后才掏出这么多钱入股?这说明他们就是冲着北京银行一、二年内上市来的,只不过期间因为全流通股改暂停新股发行耽误了他们一年多的时间而已。

三、非员工自然人入股的法律依据

引用:“2006年北京银行一名法人股东因清算需将其持有股份转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函2000815号《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原法人股权转让的受让自然人仅限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员工。因此,该法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北京银行股份全部转由北京银行员工持有”。“2004年2月9日,银监会在官方网站刊出名为《实施审慎的市场准入 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现有商业银行》的文章,表示银监会鼓励民间资本以及外资入股现有商业银行,参与重组、改造和化解风险,使中小商业银行做大、做强。2004年第四次增资扩股时期,亦是北京银行新增非员工自然人股东最典型阶段,尽管银监会(文章)并没有形成文件,当时我们也是根据领导精神,发展了一部分股东,吸收非员工股东532名,持有股份100355701股。”

全国所有城市商业银行历次增资扩股都要报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以前)和银监会批准,批准的法律依据是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做出的《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入股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此文件原文如下:“(2000年12月13日 银办函[2000]815号)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你分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过程中能否吸纳自然人股的请示》(成银发[2000]57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分行意见,在执行过程中,暂按以下几条原则办理:一、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权转让的受让自然人仅限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职工。二、自然人股本的总额需控制在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的30%以内。 三、一个自然人所持股份不得超过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千分之五。银行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银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大家可以找全国其他城市商业银行历次增资扩股的批复看一看,全部都符合2000年815号文件的规定,2004年北京银行第四次扩股的法律依据是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商业银行第四次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京银监复871号),这个批复的内容没有公开,但也应该符合2000年815号文件的规定,即“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权转让的受让自然人仅限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职工”。显而易见北京银行没有按照批复的规定增资扩股,他们的依据竟然只是银监会网站刊出的一篇文章,证明北京银行此次增资扩股是违法的,非法吸收了非员工自然人股东532名,非法发行了100355701股。对于这532人为了上市圈钱而持有的1亿股份及前三次扩股吸收的所有非员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份均应按照北京银行上市前的净资产全部退股。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也要给人民一个交代(银监会是由人民银行分设建立,骨干均为人民银行成员,人民银行负责2004年以前的监管,故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放在一起鞭挞)。如果2004年给北京银行的批复符合2000年815号文件的规定,即银监会认可了北京银行违法增资扩股,如果给北京银行的批复不符合2000年815号文件的规定,即银监会违反了基本规则。为什么银监会对待全国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厚此薄彼,渎职帮助北京银行搞不正当竞争?是不是因为这些政府公务员大量持有北京银行的股份,把北京银行当成自家的买卖而特别关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职员大量持有北京银行股份不是秘密,这其中有信用社时期的因素,也正因此人民银行历来包庇北京银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北京银行大搞不正当竞争开绿灯,四、北京银行违法吸收非员工自然人股东是政权集体腐败的结果

,如果有哪个权贵竟然能躲过北京银行的绝户网、灭党网、亡国网,成了漏网之鱼一定要象英雄一样站出来,接受人民的顶礼膜拜,可惜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所以大家可以发挥想象,你认为非员工自然人股东是谁家的人那肯定就是,如果北京银行认为不对就请公开这些人三代的资料,验证一下人民的判断力。

五、北京银行事件的本质

表面上看北京银行婴儿股东事件是一次违法发行股份的政权集体腐败案件,但其实质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有着“国内增资扩股—引进海外投资者—上市”三部曲完整计划的抢劫卖国行为。腐败官员、无良学者和黑心资本家组成利益铁三角,无良学者写出一篇文章说非法发行股份是合理的(2004年初北京银行向银监会提交第四次增资扩股的方案,2004年2月9日银监会在官方网站刊出名为《实施审慎的市场准入 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现有商业银行》的文章,可见这篇文章就是给北京银行本次非法发行股份量身定做的,这一切都是计划好了的让权贵们在上市前入股),然后资本家就照着做,腐败官员就默认并保驾护航,再叫上外国主子一块来上市抢劫中国人民。当这场抢劫卖国行为曝光后,汉奸卖国贼们竟然以“没想到会上市”这种小儿科伎俩欺骗全国人民掩盖他们的罪行。

北京银行上市前清理股权(2007年1月4日),清理前有自然人股东2.8万人(2005年年报),清理后自然人股东23,617人,减少了四千多人,这四千多人都是什么人甘愿被清理掉?清理后有679名非员工自然人股东不能确认身份,合计持有2021万股,目前市值达4亿多元,这些又是什么人,不敢暴露身份。仅第四次扩股吸收的532名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入股的100355701股,明年9月持有期满可上市交易,按今年的市价20多元计算就能抢劫人民20多个亿,我个人认为明年北京银行的股价高于今年,如果股价是30多元就抢劫30多个亿,如果股价是40多元就抢劫40多个亿,此前三次扩股时吸收的非员工自然人股东有多少人多少股没有公布,抢劫了多少人民财富无法估算。

汉奸卖国贼们把北京银行职工做牛做马建设好的“国际中型商业银行”以不到一年净利润的价格卖给了外国资本家,荷兰国际集团持有10亿股,国际金融公司持有0.25亿股,只投入了2亿多美元,这笔交易中国人民得到了什么,北京银行变成了外国人的银行,那2亿多美元还是外国资本家的,中国人民不仅丢掉了一个“国际中型商业银行”,还遭受了巨大金融财产损失。按三年后北京银行最低可能价位40至50元计算,这二家外国银行最少洗劫中国人民500至600亿元人民币,按三年后人民币的可能汇率约合100亿美元,获利40倍。北京银行引进外国资本家之前靠行贿发展壮大,引起外国资本家之后还是靠行贿发展,一点好都没学到反而越来越黑恶,如果非要说中国人民得到了什么,我们只得到了一个发展壮大的在中国人民的土地上残害中国人民的流氓恶势力外国银行——荷兰ING银行北京分行。

30楼 211.100.200.* 发表于 2007年11月23日 10:35:11
好,分析的透彻,一定是知情人。
31楼 218.27.73.* 发表于 2007年12月19日 15:39:19
你他妈的吃饱饭撑的!你炒你的股票你知道那么多干什么你累不累呀!你这个混蛋!
32楼 222.188.192.* 发表于 2007年12月19日 17:53:18
42936539北行群
33楼 222.188.194.* 发表于 2007年12月22日 21:07:18
42936539北京银行群
34楼 konglingqiang 发表于 2007年12月24日 19:58:55
我都糊涂了。
35楼 konglingqiang 发表于 2007年12月24日 19:58:59
我都糊涂了。
36楼 konglingqiang 发表于 2007年12月24日 19:59:03
我都糊涂了。
37楼 124.229.140.* 发表于 2008年1月6日 13:26:31
38楼 60.191.157.* 发表于 2008年1月15日 19:21:20
39楼 222.76.34.* 发表于 2008年1月23日 17:39:19
40楼 218.85.122.* 发表于 2008年2月13日 12:25:20
41楼 66.249.73.* 发表于 2008年2月15日 15:24:34
支持
42楼 203.208.60.* 发表于 2008年2月15日 15: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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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202.106.88.* 发表于 2008年2月16日 14: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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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116.21.247.* 发表于 2008年3月1日 0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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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58.255.218.* 发表于 2008年3月11日 16:16:56

汉奸卖国贼们把北京银行职工做牛做马建设好的“国际中型商业银行”以不到一年净利润的价格卖给了外国资本家,荷兰国际集团持有10亿股,国际金融公司持有0.25亿股,只投入了2亿多美元,这笔交易中国人民得到了什么,北京银行变成了外国人的银行,那2亿多美元还是外国资本家的,中国人民不仅丢掉了一个“国际中型商业银行”,还遭受了巨大金融财产损失。按三年后北京银行最低可能价位40至50元计算,这二家外国银行最少洗劫中国人民500至600亿元人民币,按三年后人民币的可能汇率约合100亿美元,获利40倍。北京银行引进外国资本家之前靠行贿发展壮大,引起外国资本家之后还是靠行贿发展,一点好都没学到反而越来越黑恶,如果非要说中国人民得到了什么,我们只得到了一个发展壮大的在中国人民的土地上残害中国人民的流氓恶势力外国银行——荷兰ING银行北京分行。

46楼 124.115.0.* 发表于 2008年4月23日 01: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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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221.194.136.* 发表于 2008年4月23日 17: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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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221.194.136.* 发表于 2008年4月23日 17: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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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58.62.194.* 发表于 2008年4月29日 1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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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58.62.194.* 发表于 2008年4月29日 1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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