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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梅雁水电
六问梅雁水电问题一:梅雁水电为什么要在2002年将银矿以3,779.54万元转让给10个自然人(曾选生、陈利玉、廖巨昌、钟奇信、谢爱源、钟其和、叶利昌、钟绍坤、黄开凤、谢梅生)——为什么要卖银矿?这10个自然人与杨钦欢什么关系?问题二:当时评估银矿价值与2008年评估银矿价值使用的是同一个标准吗?有无卖出时评估价值低,买进时评估价值高的问题?问题三:10个自然人为什么很快就将银矿的产权转让给了杨钦欢的老婆李新云?是否存在代人购矿的问题?问题四:为什么银矿在李新云的手中一下子就升值到了2.75亿元?梅雁水电卖出银矿后买者增加了多少资产?增加的资产价值等于2007年梅雁买进时的估值与2002年卖出时的估值之差吗? 问题五:杨钦欢的老婆李新云(大股东)为什么长期占用梅雁水电的资金不还?她凭什么长期占用不还?此次债务重组时她偿还了长期占用梅雁水电的资金利息了吗?问题六:大股东抛售梅雁水电7千多万股,获得资金3~4亿元,为什么不用抛售梅雁水电7千多万股后获得的现金偿还梅雁水电的债务,却要用那些未必物有所值的东西来抵债?如果大股东偿还现金,还需要增发吗?
1楼 221.232.176.* 发表于 2008年5月11日 14: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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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116.232.254.* 发表于 2008年5月11日 1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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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20.181.67.* 发表于 2008年5月11日 18: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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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66.249.73.* 发表于 2008年5月11日 21: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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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3.208.60.* 发表于 2008年5月11日 2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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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18.81.198.* 发表于 2008年5月11日 2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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