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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物业将在2007年底进行价值重估!!
大家看看上港集团的招股说明书,第11页第七条: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风险。全文如下:“上港集团改制设立时,中方股东以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后净资产作价投入上港集团,其中大部分土地使用权系按照划拨土地性质确定评估价值,未以出让方式取得。上港集团已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依照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法取得出让土地权证。为此,集团将在年内支付较大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将对集团的现金流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对200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一则风险提示警告,为利空。可是,再深入思考下去,就不难发现,这则利空其实是最大的利好:大家应该都知道,只有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才能用作商业开发,划拨地是不能用作开发出售等商业用途。而中国的国有企业土地,大部分都是划拨地,只有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取得商业开发的合法手续。现在,上港集团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依法取得出让土地权证”,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上港集团的物业即将在2007年底进行价值重估。而“集团将在年内支付较大金额的土地出让金,将对集团的现金流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一句话说明上港集团的物业及土地储备量是相当大的,仅仅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能产生如此大的“负面影响”,那么对全部土地进行价值重估时一定会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投资者可以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