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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与送股
增发与送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
11.4.5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

11.4.3 上市公司应当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

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与完成日还应间隔1-3日,所以,6月8日为实施日,股权登记日应为5-7日,那披露方案实施公告日还应提前3-5天.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还会在披露方案实施公告日之前完成增发.

送股是炒作,增发才能长久支撑股价走牛。

从2007年一季度报表可以看出,民生近期滞涨是由于民生的大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参加增发而筹款,干着高价抛光流通股票再低价参加定向增发的勾当,严重侵犯了我们中小股东的利益,他们理应赔偿我们中小股东的损失,吐出不当得利归公司所有。.
民生银行增发20亿股完成后,如果不考虑2006年底分红送股预案,总股本由101亿股增至121亿股,对应2006年底每股净资产由每股1.9元增至3.08元,2007年增资后,总利润至少会增加50%,那末摊薄后每股收益比2006增加25%,即2007年收益将在0.46元,2007年底每股净资产预期将增至每股3.54元,接近招行2006年底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2007年底股价应为18-20元。
另外,海通借壳都市上市,民生有海通3.86亿股,可折算3.86乘0.347等于1.34亿股都市股份.按都市现价47元计算,去掉3元成本,可增值44乘1.34等于58亿元,按增发后总股本121亿股计算,每股净资产可增加0.5元,但无法抛售兑现的话,对以后收益没多大贡献,但兑现后,也可提高2007年每股收益0.5元,这笔资金可助推公司业绩,可依此提高估值每股1-2元.
1楼 66.249.67.* 发表于 2008年5月28日 17:31:59
支持
2楼 66.249.67.* 发表于 2008年5月28日 17:35:17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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