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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的高官们要害人到家破人亡
楼主
60.55.51.* 发表于 2008年7月20日 19: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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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此留言 回复 引用 删除 留言时间: 2008年07月20日 17点29分
宁波银行不仅剥夺了我的股权,劳动权,现在又勾结海曙法院查封了我的住房,丧心病狂到如此境地,也算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其如此毒辣,用意已很明显,为了尽快地消除在我手中的无息贷款的证据,一并打击我这个对其构成威胁的证人.如果我们的法律是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那我是不惧其强势逼迫的,只是法律也不是百姓所愿望的那样透明,它有时候是站在权力这一边......其实此案根本就不成立的.原因一:该笔贷款是属于在2013年到期的长期贷款.二:该贷款的抵押物为202300股宁波银行股权,股权纠纷尚在江东法院立案审理,海曙法院居然查封的是我的住房.三:该贷款明明是银行方面用于购股权的贴息贷款,现在竟然在起诉状中说是我拖欠了利息,所以他们有权收回,而在该起诉材料中又提供不出我故意拖欠的证据......
海曙法院定于8月6日下午3点在十三法庭审理此案,也所谓是用心"良苦'',赶在奥运之前速战速决,以免媒体参与,宁波银行的行长们你们究竟在害怕什么呢......事情是否变得让你们觉得:夜特别的长,梦特别的多啊?!
1楼 60.178.11.* 发表于 2008年7月31日 20:47:49
你所说的我不信,欠息不还被银行起诉是很正常的事,不能说法院有什么不对.只是你要分清什么是争取股权,什么是还清贷款,这是二码事,不要混为一谈.你曾经是银行员工,应该比别人更清楚还贷还息是天又红又专工塘鱼的事呀
2楼 60.178.11.* 发表于 2008年7月31日 20:49:01
原帖由 60.178.11.* 于 2008-07-31 20:47:49 发表
你所说的我不信,欠息不还被银行起诉是很正常的事,不能说法院有什么不对.只是你要分清什么是争取股权,什么是还清贷款,这是二码事,不要混为一谈.你曾经是银行员工,应该比别人更清楚还贷还息是天又红又专工塘鱼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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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60.178.11.* 发表于 2008年7月31日 20:52:02
欠钱不还,亏你有脸来这里来叫冤,真臭呀
4楼 58.100.255.* 发表于 2008年7月31日 20:56:42
宁波银行太恶心了
我们公司是在杭州,三天两头弄些小青年来推销信用卡。 我们公司门口明明贴着推销勿今进的。
是不是用钱去买通基金收你们的抛盘现在没钱了?
这样赤裸裸掠夺全国股民的钱,中国股市能不跌吗?
5楼 119.19.148.* 发表于 2008年7月31日 21:01:01
爲什麽无媒体跟进?奇
6楼 124.72.75.* 发表于 2008年7月31日 21:05:39
原帖由 58.100.255.* 于 2008-07-31 20:56:42 发表
宁波银行太恶心了
我们公司是在杭州,三天两头弄些小青年来推销信用卡。 我们公司门口明明贴着推销勿今进的。
是不是用钱去买通基金收你们的抛盘现在没钱了?
这样赤裸裸掠夺全国股民的钱,中国股市能不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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