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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6-19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08-020号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二、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2008年6月18日上午十点。2、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发展大厦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4、召集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立凡先生。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76,738,3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29%。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376,738,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376,738,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同意376,738,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4、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东津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同意376,738,3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0%,0%。五、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结果(适用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事项):本次会议无涉及分类表决事项。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冯文利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情况进行了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