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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深物业A相关资料(供参考,我不是托.)
重心下移显而易见;短线需整理蓄势,可暂观望。形成向下趋势;短线需整理蓄势,可暂观望。刊登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S深物业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一、本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1、美丝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判决撤销深房登函(2007)490号《关于申请撤销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等房地产证的复函》;同时要求判令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限期撤销本公司名下所有的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第0103139号、第3000119900号、第3000137414号《房地产证》,将上述《房地产证》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重新登记到美丝公司名下,并为美丝公司颁发《房地产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尚未判决。 2、本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美丝公司再次起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判决撤销本公司名下所有的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第0103139号、第3000119900号、第3000137414号《房地产证》,并要求将上述《房地产证》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恢复到美丝公司名下。 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诉讼,并定于2008年3月20日开庭审理。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1楼 66.249.70.* 发表于 2008年3月23日 16: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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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66.249.70.* 发表于 2008年3月23日 1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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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66.249.70.* 发表于 2008年5月2日 23: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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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66.249.73.* 发表于 2008年5月13日 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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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66.249.67.* 发表于 2008年5月14日 04: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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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3.208.60.* 发表于 2008年6月3日 16: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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